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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緊急援助金 本院自1997年成立緊急援助金以支援因意外傷亡導致急需經濟支援的人 士。基金為有需要人士提供直接一次性援助,以解燃眉之急。
申請資格 – 申請人為居於香港的居民。 – 因自身或家庭經濟支柱遇上嚴重意外而 受傷或身故,而出現經濟困難。
申請途徑 – 透過民政事務處、社會福利署、社福機 構、地區團體、熱心人士轉介。 – 申請人可填妥申請表格連同各項証明文 件直接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