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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紧急援助金 本院自1997年成立紧急援助金以支援因意外伤亡导致急需经济支援的人 士。基金为有需要人士提供直接一次性援助,以解燃眉之急。
申请资格 – 申请人为居于香港的居民。 – 因自身或家庭经济支柱遇上严重意外而 受伤或身故,而出现经济困难。
申请途径 – 透过民政事务处、社会福利署、社福机 构、地区团体、热心人士转介。 – 申请人可填妥申请表格连同各项证明文 件直接申请。